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作者: 來源: 更新于:2021-8-27 閱讀:
二、創新中藥飲片生產管理
5、共享檢驗檢測平臺。允許同一園區或集團控股的中藥飲片生產企業,在確保藥品生產質量管控體系完整、有效運行的前提下,可共享實驗室檢驗儀器設備。
6、允許委托檢驗。中藥飲片生產企業對農藥殘留、重金屬及有害元素、黃曲霉毒素類檢驗項目,經省藥監局備案后,可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原料和成品檢驗。
7、簡化增加品種流程。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通過GMP符合性檢查后,在原生產范圍炮制方法項下新增生產品種(毒性飲片除外),且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采取報告核實和年度報告管理,無需備案。
三、優化醫療機構制劑管理
8、完善醫療機構制劑委托配制管理。支持醫療機構選擇質量管理體系健全的藥品生產企業委托配制中藥制劑,醫療機構制劑在首次申請注冊、備案時,可同時申請委托配制備案。
9、優化醫療機構中藥制劑調劑使用。醫聯體牽頭單位(三級公立醫院)配制且臨床安全使用2年以上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可在其緊密型醫聯體醫療機構內直接調劑使用。院內制劑調出方對調劑使用的中藥制劑質量承擔主體責任,調入方在臨床使用中要對調入制劑的療效和安全進行科學評價,及時上報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信息。
10、簡化申報資料提交。處方來源于《古代經典名方目錄》申報備案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劑型(湯劑可制成顆粒劑)和制備方法與古代醫籍記載一致性的,且醫療機構能提供中藥制劑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質量可控性證明材料的,可免提交藥效學研究資料、文獻資料。
四、支持中藥守正創新
11、促進經典名方向新藥轉化。鼓勵省內藥品生產企業、醫療機構深入挖掘本土中醫藥資源,加強典籍研究利用,鼓勵院內制劑變成藥、成藥變名藥,支持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注冊生產。對來源于國家公布目錄中的古代經典名方且無上市品種的中藥復方制劑,強化中藥注冊技術指導和服務,幫扶企業按要求向國家申報,推進古代經典名方向新藥轉化。
12、培育特色中藥大品種。加強本省特色優勢品種的重點培育,推動獨一味膠囊、元胡止痛滴丸、當歸腹痛寧滴丸、宣肺止嗽合劑、蓯蓉通便口服液、貞芪扶正系列產品等優勢特色中成藥二次開發,通過優化生產工藝、提升質量標準、明確藥效物質基礎,提升中成藥的質量、科技價值、臨床價值和市場競爭力。
五、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13、切實加強中藥上市后監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加強生產經營合規指導,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和抽樣檢驗,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嚴厲打擊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推動藥物警戒管理,持續推動企業主體責任的有效落實。同時,優化事權劃分,壓減重復或不必要的檢查事項,推進監督檢查標準化、規范化,在守牢安全底線前提下,為行業發展創造寬松的創新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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